产品说明
企业存款证明是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为企业存款客户出具的其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各类账户账面余额的书面证明。《企业存款证明》所列示的余额一般是取自该证明书签发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客户的账面余额,也可以是客户指定的过去某一日的账面余额。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按客户实际账面的货币种类开具存款证明,不能折算成另一种货币开具存款证明。
适用客户
凡是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已经开立了企业存款账户的客户,因业务需要,均可到其开户网点书面申请开具企业存款证明。
办理流程
1.首先客户需在其开户网点填写《开立企业存款证明申请书》,向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书面提出办理存款证明的申请。申请书须加盖客户预留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印鉴方可办理。
2.经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审核企业存款证明申请书的内容及其印鉴无误后,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业务人员凭会计系统显示的账户余额和存款证实书,缮制一式两联《企业存款证明》,加盖银行公章,将第一联(正本)交客户。
温馨提示
1.客户的企业存款证明一旦遗失,银行不挂失、不退还手续费。
2.企业存款证明不具备质押、担保作用,任何人不得将《企业存款证明》用做担保、质押之用。凡是已做抵押的存款,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将在《企业存款证明》相应栏目中加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