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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
[作者: 更新时间: 2011-03-31]

产品说明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

产品特点
    1.一般贷款金额较大;
    2.一般期限较长,大多为中期或长期贷款且采取分期偿还;
    3.在贷款保障方式上,除了要求提供必要的担保外,一般要求以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作抵押;
    4.在贷款方法上,一般采用逐笔申请、逐笔审核。
             
利率
   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规定,按农村信用社法人经营机构的贷款定价办法合理确定。

适用客户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申请的基本条件
    1.持有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
    3.借款申请人经济效益好,信用状况佳,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
    4.落实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担保;
    5.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
    6.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
    7.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8.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具备项目建设条件、项目经济可行。
 

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提交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向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近三年财务报告、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用还款计划等;
    3.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进行贷前的调查和评估,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形成评估意见;
    4.经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审查、审批同意后,双方就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有关各方签署合同;
    5.借款人办理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6.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请;
    7.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审查提款申请,符合用款规定的由借款人进行自主支付或委托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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